同一自然人同时担任两家电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在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家公司之间转款,若转款的两家公司之间无合作或债权债务关系,法定代表人无法合理解释转款的性质及用途,转款的正当性无法得到转款公司的确认。该法定代表人是否违反忠实义务?转款公司能否要求该法定代表人承担赔偿责任?
汐溟话娱-第702期 同时担任两家电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转款行为无法合理解释,违反忠实义务,需承担赔偿责任
仅支持腾讯、优酷、爱奇艺视频连接